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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南湖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18-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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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XSJYW1525763695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案情摘录:2018年4月X日19时55分许,鄂XXXX号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沿杭瑞高速公路由瑞昌往九江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杭瑞高速公路528Km+835m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调查需要,2018年4月X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X支队第X大队聘请九江南湖司法鉴定中心对鄂XXXX号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验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过程】

(一)车辆检验标准:

1、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GB/T18344-20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3、GA/T642-200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二)被鉴定车辆检验情况:

制动系:该车为气压制动传动系统,无法启动发动机静态检测该车制动总泵与各轮制动分泵管路连接完好,未见老化、开裂、被压扁,各轮连接叉与制动调整臂连接完好,前、后轮均为鼓式制动器,制动鼓与摩擦片无油污。

转向系:经查该车为液压动力转向系统,无法启动发动机静态检测该车转向轴位移断裂,其余各杆件与其他部件在相对位移中不会发生干涉、摩擦,横、直拉杆连接完好均不松旷,转向摇臂、转向节臂连接完好均不松旷,未发现陈旧性裂纹。

灯光系:经查该车左、右前大灯,左、右转向灯,远光灯,近光灯,雾灯,制动灯,行车灯,倒车灯均能点亮,整车电路无短烧。

【分析说明】

根据上述检查情况综合分析:

制动系:该车为气压制动传动系统,无法启动发动机静态检测该车制动总泵与各轮制动分泵管路连接完好,未见老化、开裂、被压扁,各轮连接叉与制动调整臂连接完好,前、后轮均为鼓式制动器,制动鼓与摩擦片无油污。因此经查认定该车事故前制动系功能有效,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转向系:经查该车为液压动力转向系统,无法启动发动机静态检测该车转向轴位移断裂,其余各杆件与其他部件在相对位移中不会发生干涉、摩擦,横、直拉杆连接完好均不松旷,转向摇臂、转向节臂连接完好均不松旷,未发现陈旧性裂纹。其中转向轴位移断裂系本次交通事故碰撞所致。因此经检查认定,该车事故前转向系功能有效,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灯光系:经查该车左、右前大灯,左、右转向灯,远光灯,近光灯,雾灯,制动灯,行车灯,倒车灯均能点亮,整车电路无短烧。因此经检查认定,该车事故前灯光系功能有效,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综上所述,被鉴定车辆鄂XXXX号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事故前功能有效,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鉴定意见】

被鉴定车辆鄂XXXX号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事故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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