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双侧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20-11-0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XSJYW1525743710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赵某因车祸受伤,2017年06月20日在某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现由某某人民法院委托,对赵某双侧肋骨骨折伤残等级进行重新评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7年05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XX医院出院记录
主诉:车祸致胸痛1小时余。查体:额部有一条长约6cm伤口。面部、胸壁及双上肢可见皮肤挫伤及血迹。胸廓对称无畸形,呼吸运动双侧对称,语颤双上肺减弱,双上肺叩诊鼓音,听诊双肺呼吸音粗。CT片示:双侧气胸,右侧部分肋骨骨折(第2、3前肋),双肺上叶片状影,考虑肺挫伤。急诊予清创术,入院年后于5月16日行经右侧胸腔跨前纵隔胸腔镜下双侧肺大泡切除术+双侧胸腔积液清除术等治疗。6月13日复查三维重建CT提示:右侧第1、2、3、4肋骨及左侧第3肋骨陈旧性骨折。出院诊断:双侧创伤性气胸,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双上肺挫伤,面部裂伤,躯干部多处皮肤裂伤。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神志清楚,查体合作,问答切题。右侧胸廓挤压痛阳性。
3. 阅片所见
2017年6月13日xxx医院CT片(片号:xxx)示:右侧第1、2、3、4肋骨及左侧第3肋骨骨折,断端见骨痂形成,其中右侧第1-3肋骨断端移位。
2018年4月09日xxx医院三维CT片(片号:xxx)示:右侧第2、3肋骨骨折治疗后重叠畸形愈合,余肋骨骨折愈合。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病历、鉴定资料,并结合法医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赵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外伤当时临床病历记载“胸壁可见皮肤挫伤及血迹”,说明其胸部确曾遭受到一定程度的外力作用。临床予行清创术及右侧胸腔跨前纵隔胸腔镜下双侧肺大泡切除术+双侧胸腔积液清除术等治疗。伤后33日,临床摄片示其右侧第1、2、3、4肋骨及左侧第3肋骨骨折,断端见骨痂形成,其中右侧第1-3肋骨断端移位等。伤后近1年,临床复片示其右侧第2、3肋骨骨折治疗后重叠畸形愈合,余肋骨骨折愈合。目前本所检见其右侧胸廓挤压痛阳性。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3.7之规定, 上述损伤致双侧共五根肋骨骨折并遗留两处畸形愈合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赵某胸部等处交通伤,致双侧共五根肋骨骨折并遗留两处畸形愈合等,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