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红林司法鉴定中心对涉嫌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野生动物类别进行司法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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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YNSJYW1525400760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18日14时50分许,XX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电话报案称:“XX县XX乡政府门口斜坡处有一辆白色福田皮卡车上拉有一条蟒蛇,皮卡车的车牌号码是云GXXXXX,请你们森林公安局前来查处”。接警后,XX县森林公安局迅速联系边防派出所出警并组织民警赶往案发地点,经查,XX乡XX村盘XX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猎捕和运输疑似蟒蛇的野生动物。为查清案情,XX县森林公安局将查获的疑似蟒蛇的野生动物(活体)1条送红河红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观测疑似野生动物蟒蛇(铁笼内堆状盘缠着1条活体),送鉴物没有四肢,全身被鳞片遮盖。头小,吻端扁平,通身被覆小鳞片,腹鳞窄,尾短,肛孔两侧有爪状的角质物,为后肢痕迹。头背有对称的大鳞片,吻鳞及前两枚上唇鳞具唇窝,尾下鳞大部为双行。体背及体侧有云豹状的大斑纹,头背黑色,顶部有一条黄褐色斑,眼后下方有大黑斑,喉下黄白色。体鳞光滑,体重8.5公斤,体长2.4米左右。特征等可判断送鉴物为:蛇亚目(Serpentes),蟒蛇科(Pythonidae)动物。
查阅杨大同主编、饶定齐副主编的《云南两栖爬行动物》(云南科技出版社2007年)。将各检材与上述专著中所描述的重要分类特征逐个比对并结合平时所积累的分类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分析说明】
送鉴物全身鳞片平滑具光泽,头部较为扁平,鼻端阔大并且向上方翘起。眼睛细小,拥有直线式的瞳孔,虹膜有明显的金色斑点。其身体上有已经退化的残肢,在肛门附近有相关痕迹,成短刺状。
颜色偏向以白色或黄色为基调,配以大型点状斑纹,体纹颜色以暗棕至泥黄色为主。体重8.5公斤,体长2.4米左右。
上述形态与蛇亚目(Serpentes),蟒蛇科(Pythonidae),岩蟒属(Python),亚洲岩蟒(Pythonmolurus)的主要分类特征相符合。
【鉴定意见】
XX县森林公安局委托红河红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的疑似野生动物蟒蛇(活体)1条的送鉴物物种为蛇亚目(Serpentes),蟒蛇科(Pythonidae),岩蟒属(Python),亚洲岩蟒(Pythonmolurus)别名为:印度蟒、印度岩蟒、黑尾蟒、印度虎纹蟒。
蟒是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自1989年1月14日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Ⅰ级重点保护物种。
依据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和《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及《林业部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1条蟒的价值为900元/条×12.5=1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