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与某车辆为同一整体分离进行痕迹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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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SJYW1524821269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24日,在XX市XX路口至XX路道,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报警称有其他车辆(肇事逃逸)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确定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是否为肇事车辆,当地公安机关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散落物与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是否为同一整体分离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根据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参照GA 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有关条款及检验方法对提供的检材及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为方便叙述,以下将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简称为“被鉴车辆”。)
(一)对交通事故现场情况检验(见图1-2)
事故现场位于XX市XX路口至XX路道处,现场道路路面为干燥沥青路面。
现场遗留有行人双鞋,分别距离基准线3.25m和4.2m,遗留有0.4mX0.6m的血迹,血迹处遗留有现场散落物。
图1 图2
(二)整体分离检验
1. 对散落物进行检验(见图3-4)
现场散落物呈不规则三角状,正反两面均可见绒状物质,三角形两长边边缘断口呈近似线状,短底边呈自然状态,两长边与短底边夹角处有圆弧形断口。
图3 图4
2. 对被鉴车辆进行检验(见图5-10)
被鉴车辆左前轮前部护板部分缺失,外侧剩余部分内侧底部边缘可见固定螺钉,内侧剩余部分向内侧偏移。
将现场散落物与被鉴车辆右前轮前部护板比对,现场散落物两长边与短底边夹角处的圆弧形断口距离与右侧护板底部两侧螺钉距离相等,现场散落物底边形状与右前轮前护板两侧螺钉间的底边形状相同。将现场散落物与被鉴车辆左前轮前部护板进行拼接,现场散落物两长边边缘断口分别与左右两侧剩余部分护板断口相吻合,外侧剩余护板与现场散落物外侧护板拼接成的圆形孔与装配螺钉相匹配。
将现场散落物检材和从被鉴车辆左前轮护板内侧剩余部分提取的检材进行显微红外光谱分析,红外光谱图显示两者为同一种材料。
图5 图6
图7 图8
图9(现场散落物检材红外光谱图)
图10(提取检材红外光谱图)
【分析说明】
经勘验比对、拼接和显微红外光谱分析可知:现场散落物两长边边缘断口分别与左右两侧剩余部分护板相吻合,两长边与短底边夹角处的圆弧形断口距离与右侧护板底部两侧螺钉距离相等,底边形状与右前轮前护板两侧螺钉间的底边形状相同,外侧剩余护板与现场散落物外侧护板拼接成的圆形孔与装配螺钉相匹配,现场散落物与左前轮护板内侧剩余部分检材材料属性一致。综合分析认定现场散落物与被鉴车辆左前轮前部护板为同一整体分离,即现场散落物与被鉴车辆为同一整体分离。
【鉴定意见】
现场散落物与某品牌小型普通客车为同一整体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