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鼻区骨折新旧判定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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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SJYW1524817994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6年某日,在某市某歌厅2楼,被害人李某因走错包房,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生争吵。后王某用拳头击打李某头部、面部及后背,造成李某头部、面部及后背等处受伤。当地法医鉴定为“李某鼻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因对李某鼻部损伤的形成时间存在争议,现当地公安局委托我所根据现有鉴定材料,就李某鼻区骨折的进行新鲜与陈旧损伤做出判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
主诉:头面部,腰部外伤8小时。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述于约8小时前被他人打伤头面部,腰部,伤后无意识障碍,无逆行性遗忘,感头痛,头昏,鼻部胀痛,鼻腔流血,腰部伤口疼痛。伤后觉恶心呕吐数次,为胃内容物,无抽搐及二便失禁。未处置,由家属送至我院就诊。门诊给予行相应检查及耳鼻喉科会诊后收入院。专科情况:神清语明,查体合作。双瞳孔等大正圆,直径约3.0mm,对光反射灵敏。头部无畸形,左颞顶部组织肿胀约2×2cm2,触压痛。鼻背部肿胀明显,触压痛。鼻腔见血迹,双耳无异常,听力正常。颈软,无抵抗。腰部浅表伤口长约1.0cm,触痛,腰椎活动自如。辅助检查:我院2016-5-4鼻骨CT:双侧鼻骨骨折,双侧筛窦渗出性改变。我院2016-5-4头部CT:平扫未见异常。诊疗过程:……1.完善相关检查及化验。2.给予Ⅱ级护理,流食。静滴头孢匹胺预防感染,静滴奥美拉唑预防应激性溃疡减轻恶心不适,静滴小牛血缓解头痛、头晕、营养脑细胞,静滴转化糖补液,恢复对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3.鼻部消肿后,到耳鼻喉会诊,视鼻位情况行鼻骨复位术。出院情况:……查体:神清语明,查体合作。生命体征平稳。左颞部肿胀触痛。双瞳孔等大正圆,对光反射灵敏。鼻背部肿胀明显,触压痛。颈软,无抵抗。心肺腹无明显异常。腰部伤口干燥无渗血,脊柱及四肢活动自如。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出院诊断:头部外伤;面部外伤,鼻骨骨折;腰部外伤。
2.当地司法鉴定意见书
……李某被他人打伤,伤后到医院诊治,诊断为“鼻骨骨折”等。我们阅其伤后CT 片见左侧上颌骨额突骨质不连续,右侧鼻骨不连续,局部塌陷成角。根据其伤后病志记载和我们检查所见,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o)之规定,李某鼻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但从影像学上我们不能确定其鼻部骨折的具体形成时间……鉴定意见:李某鼻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接受鉴定委托后,我们对送检材料进行了文证审查,并按照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对被鉴定人李某进行了检查,并邀请放射科专家共同阅片会诊。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一般情况良好,神志清楚,对答切题,查体合作。头颅外观(-),鼻位于颜面正中,无明显偏移、扭曲,鼻背按压不适,鼻腔干净,未见明显渗出。余常规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意见
伤后次日鼻骨CT片示:左侧上颌骨额突可见骨折线,断端略分离,右侧鼻骨可见骨折,骨折部略呈折曲凹陷,局部软组织明显肿胀。
伤后2月复查鼻骨CT片示: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右侧鼻骨骨折,骨折局部软组织肿胀较前减轻。
伤后1后复查鼻骨CT片示: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断端分离较前复位,右侧鼻骨骨折折曲凹陷较前减轻,上述骨折呈愈合改变。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李某被人打伤后8小时入院治疗,经鼻骨影像学检查提示“双侧鼻骨骨折,双侧筛窦渗出性改变”,出院诊断为:头部外伤;面部外伤,鼻骨骨折;腰部外伤。
根据现有病历材料及影像学资料,并请专家会诊,分析被鉴定人李某:①本次受伤次日病历查见“左颞顶部组织肿胀约2×2cm2,触压痛。鼻背部肿胀明显,触压痛。鼻腔见血迹”之阳性描述,提示其鼻部损伤明确。②受伤次日鼻骨CT片显示左侧上颌骨额突可见骨折线,断端略分离,右侧鼻骨可见骨折,骨折部略呈折曲凹陷,局部软组织明显肿胀,符合损伤急性期的典型影像学表现。③伤后2个月复查CT片显示上述骨折局部软组织肿胀减轻,较前片存在明显动态变化。④伤后1年复查CT片显示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断端分离较前复位,右侧鼻骨骨折折曲凹陷较前减轻,上述骨折形态呈愈合改变。
综上述,依据现有鉴定资料,被鉴定人李某本次外伤后鼻面部损伤明确,伤后次日影像学资料显示的“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右侧鼻骨骨折”亦符合损伤急性期的典型影像学表现。故,上述骨折可认定为新鲜损伤。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鉴定资料,被鉴定人李某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右侧鼻骨骨折可认定为新鲜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