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对篷布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7-3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YSJYW152453896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1日21时58分许,冯某驾驶豫G8KXXX号起亚牌小客车与一辆未知号牌的大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时在起亚小客车车内提取一块篷布残片,确定是事故时大型货车遗留。侦查中对黑ES3XXX(黑BDXXX挂)号货车有怀疑,并提取了大货车上的车篷布一领。为查证事实,特委托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检验篷布残片
1.整体观察。篷布残片基本呈深蓝色,长方形,测量长边约21 cm,短边约3.5cm。篷布残片的两长边一个边缘整齐,另一长边和两个短边布质纤维呈现毛茬痕迹,毛茬痕迹特点属于由整体撕裂脱落为局部形成;整齐边反映出工艺特点,由布质的蓝面包裹硬质线束向另一橘黄面折叠,再经灰黑线缝制固定,应属篷布边楞。检验中篷布残片的形状、色泽、大小、工艺等,属于篷布残片整体分离痕迹的种类特征。
2.细微检验。篷布残片毛茬长边和毛茬短边可见:边缘凹凸、参差不齐,且有撕脱留下的较长纤维。检验中篷布残片边缘的凹凸和撕脱纤维属于整体分离面、线特殊痕迹。
(二)检验货车篷布
货车篷布有两种颜色,一面为深蓝一面为橘黄,长边约12.2m,短边约10.4m。将深蓝面朝上,有橘黄色包边的短边为前方定位可见,篷布的边缘有布质的蓝面包裹硬质线束向另一橘黄面折叠,再经灰黑线缝制固定。货车篷布基本完整,只有其左前部、右前部有破损开裂缺失部分。依据篷布残片形状、大小和痕迹特点,符合来自货车篷布左前部的开裂缺失部位。
(三)整体结合比对
将篷布残片置于货车篷布左前部开裂缺失部位,深蓝面朝上,边楞在左侧,可见朝前的毛茬短边和朝右侧的毛茬长边反映出的色泽、大小均一致,且分离缘凹凸部位可以对照结合,撕脱下的纤维可以依位对应。
【分析说明】
1.根据检验所见两者形状、大小、色泽、边楞等特点,可以认定篷布残片与货车篷布分离痕迹种类特征一致。
2.依据检验所见两者分离缘的凹凸和撕脱纤维特点,可以认定篷布残片与货车篷布分离痕迹特殊特征一致。
3.整体结合比对证实,篷布残片与货车篷布原属同一个整体。
【鉴定意见】
豫G8KXXX号小客车内遗留的篷布残片是由黑ES3XXX(黑BDXXX挂)号货车上的车篷布左前部边缘分离而来。
事故后的豫G8Kxxx小客车(警方提供)
豫G8Kxxx小客车后排座椅前下的篷布残片(警方提供)
篷布残片
黑ES3xxx货车篷布
篷布全貌
篷布左前部
篷布右前部
篷布左前部比对图一
篷布左前部比对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