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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颅脑外伤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的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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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SJYW1524452440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厉某,男,42岁,因“全身多处外伤后头晕伴伤处疼痛1小时”于2017年8月9日入院,入院查体:GCS评分14分,颅脑CT示:SAH,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伤,额骨、左侧顶骨骨折,软组织肿胀。于(2017-8-11)转院,检查:神志昏睡,刺激睁眼,反应慢,言语欠流利,对答准确,查体欠合作。(2017-10-5)出院诊断: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脑梗塞,脑水肿,颅骨骨折。

(2017-11-24)以“头部外伤并头痛头晕3月余加重10余天”主诉二次入院,并诉有二眼视物模糊及视物重影。(2017-11-26)颅脑MR检查:双侧额叶挫裂伤治疗后,软化灶形成,右侧为著;右侧颞枕叶胼胝体压部异常信号影,挫裂伤改变可能,蛛网膜下腔出血后改变。(2017-11-27)出院诊断:脑挫裂伤,脑外伤综合征。

【鉴定过程】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O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厉X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中年男性,神志清,自主体位,查体合作。头颅无畸形,双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可。视力VOD 0.4,VOS 0.3,矫正均为0.6。暗室红色镜片复像检查未见复视,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肢体活动可,肌力肌张力正常。诉仍头痛头晕,记忆力下降明显。

【分析说明】

根据被鉴定人厉某的伤后医院诊断治疗病例资料,结合对被鉴定人的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厉某因故致头部等处外伤,伤后经医院检查诊断有“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脑梗塞,脑水肿,颅骨骨折”等,结合其相关临床检查结果所见,分析其诊断明确。后检查发现有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及脑神经功能症状,经医院MR检查显示有“双侧额叶挫裂伤治疗后,软化灶形成,右侧为著;右侧颞枕叶胼胝体压部异常信号影,挫裂伤改变可能,蛛网膜下腔出血后改变”,分析与其颅脑外伤有关,该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及遗留脑神经功能症状与颅脑损伤应存在因果关系。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相应第5.9.2.14)条款以及第5.10.1.2)条款规定,结合被鉴定人颅脑损伤治疗恢复情况,分析其颅脑损伤留有神经功能症状及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分别应已构成十级、九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厉某之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其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构成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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