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陆丰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慢性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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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YW1524028009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某,2018年1月4日,被他人打伤住院治疗后出院。2018年2月14日,王xx出现头痛、呕吐等表现,2018年2月16日出现昏迷。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xx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资料摘录(住院号xxxxx):
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3月9日出院小结:
入院病史、体征:王某某于2天前出现头痛、呕吐胃内容物多次,2小时前出现昏迷。经急诊初步处理后收入院。既往史:1+月前被人打伤致头部疼痛,当时有短暂不省人事等经住院治疗后出院,否认再次外伤史。入院查体:T37℃,P85次/分,R18次/分,Bp150/86mmHg。深昏迷,刺痛屈曲,GCS评分5分,双瞳孔散大,直径约5.5mm,对光反射消失。
治疗经过:入院后给予双侧额颞顶部钻孔血肿引流术、止血、营养脑细胞、对症等治疗。
诊断:1、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2、脑疝形成;3、左侧基底节区脑梗塞;4、右下肺感染。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学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SF/Z JD0103005-2014)、《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王xx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王某某诉仍有头晕、头痛等表现。神志清醒,精神良好,言语清晰,对答切题,体位正常,检查合作。左、右侧头顶部分别有长度为4cm、3cm手术切口瘢痕,局部压痛。颈软,心、肺、胸、腹部未见异常。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
3.阅片所见
2018年2月16日xx市人民医院颅脑、胸部CT片(号xxxxxxx)示: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左侧放射冠区腔隙性脑梗死,右下肺感染。
2018年2月18日xx市人民医院颅脑CT片(号xxxxxx)示: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已大部分清除,颅内积气,双侧顶骨术后改变,腔隙性脑梗。
2018年2月22日xx市人民医院 CT片(号xxxxxxx)示:双侧额颞枕顶部硬膜下血肿,颅内积气,双顶骨术后改变,腔隙性脑梗死。
2018年3月7日xx市人民医院 CT片(号xxxxxx)示:慢性硬膜下血肿较前吸收变小,颅内积气基本吸收,双侧顶骨术后改变,腔隙性脑梗死。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结合本所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说明如下:
被鉴定人王某某于2018年1月4日被他人打伤致脑震荡,经治疗后出院。2018年2月14日,王某某出现头痛、呕吐等表现,2018年2月16日出现昏迷,入住陆丰市人民医院。经阅片证实,其于本次外伤后确曾出现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临床给予双侧额颞顶部钻孔血肿引流术等治疗。现本所检验见:左、右侧头顶部分别有4cm、3cm长手术切开缝合痕,局部压痛。综合王某某本次损伤后相继出现的临床症状、体征及检验情况,分析认为,本例符合头部外伤后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并脑疝形成。但鉴于本例伤后出现系列神经症状、体征的时间距离外伤有1个月余,故若经查证,王某某自2018年1月4日外伤之日至2018年2月16日头颅摄片期间,其头部无再次外伤史,且经查证,其2018年1月4日头部确曾遭受他人外力作用,则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3e)条之规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范围。
【鉴定意见】
若查证王某某自2018年1月4日外伤之日至2018年2月16日头颅摄片期间,其头部无再次外伤史,且其2018年1月4日头部确曾遭受他人外力作用,则其双侧额颞枕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等损伤,评定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