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马某与其弟之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鉴定案
- 案例时间:2018-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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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SJYW1523947736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马某委托我所对马某与其弟弟马某某之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进行鉴定,因其弟弟马某某患有严重的肝脏疾病,现已暂住某院ICU病房,急需肝脏移植挽救生命。在苦等肝源未果的情况下,医生建议其家人进行亲体肝移植,马某决定瞒着弟弟将自己的肝脏捐献出来。我所考虑到其弟病重住院无法到我所现场采样,特派两名鉴定人前往某院ICU病房采样拍照,并加急出具鉴定意见书。
【鉴定过程】
实验室设置及检验过程按照《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规范》(GA/T 382-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SF/Z JD0105002-2014)的要求进行。图谱分析按照《人类DNA荧光标记STR分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GA/T 1163-2014)的要求进行。Chelex法提取DNA,用GoldenEye 20A(北京基点认知公司)、GoldenEye 22NC(北京基点认知公司)身份鉴定系统进行复合扩增,ABI-3130测序仪五色荧光技术检测STR基因座。
实验中阴性、阳性对照及LADDER结果均正确。
【分析说明】
D19S433等39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 联合应用可进行全同胞关系鉴定。
根据《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检测39个必检常染色体STR基因座,通过计算两名被鉴定人间的累计状态一致性评分(IBS),结合IBS在无关个体对人群和全同胞对人群中的概率分布规律,对被鉴定人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全同胞关系做出判断。当IBS≥42 ,倾向于认为两名被鉴定人为全同胞。该检测系统的效能约为0.9500,得出的倾向性鉴定意见的准确性不低于99.90%。
综上39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检验结果分析,马某与弟弟马某某之间的IBS(状态一致性评分)为47。
【鉴定意见】
依据《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和上述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倾向于认为马某与弟弟马某某之间存在生物学全同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