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森林火灾涉案及损失情况进行司法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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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XSJYW1523180018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段某于2018年2月15日,在固原市XX镇XX村退耕还林地内上坟烧纸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灾。原州区林业局为查明涉案林地面积、林种、林地类型、郁闭度(盖度)等,特委托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涉案相关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于2018年2月26日,指派司法鉴定人与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办案人员来到涉案现场,共同对段某失火一案涉案林地进行调查。调查过程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标准,对涉案林地进行现场调查。使用GPS(西安80坐标系统)提取涉案林地外围拐坐标点,经计算涉案林地总面积72.4亩,涉案林地共计1块。
司法鉴定人调取了《原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两者数据进行叠加比对,确定段某失火案过火面积72.4亩,属于原州区头营XX镇XX村0007号林班0003号小班、0004号小班及0007号小班内林地。
【分析说明】
(一)检案调查说明:段某于2018年2月15日,在XX镇XX村退耕林地内上坟烧纸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72.4亩。按森林类别分:地方重点公益林70.4亩,一般公益林地2亩;按权属分:均为XX镇XX村集体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按林地类型分:灌木林地70.4亩,宜林地2亩;按林种分:防火林(水土保护林)70.4亩。
(二)情况分析说明:原州区XX镇XX村退耕林区是原州区地方公益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使当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维护了生态安全,理应受到严格保护。现涉案林地原有林木植被已被烧毁,使水土保持性能降低,水土流失加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鉴定意见】
1、涉案失火林地总面积为72.4亩;
2、涉案林地按森林(林地)类别划分,地方重点公益林70.4亩,一般公益林地2亩,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
3、按林地类型划分,灌木林地70.4亩,树种为柠条,覆盖度55%,宜林地2亩;
4、按林种划分,防护林(水土保持林)70.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