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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丰泰司法鉴定所对蒋某涉嫌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8-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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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YNSJYW1522825193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银融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擅自吸收社会公众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资金涉案,本所接受XXX公安局的聘请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1、被鉴定人蒋某担任银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未取得国家主管机关的特许,擅自吸收投资人的资金,以投资项目在为由吸收资金从事投、融资业务。在经营中资金链断裂,缺乏偿还投资人本息能力,并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和稳定。

2、被鉴定人蒋某虽然按法人主体设立会计机构、配置相关财会人员,未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因此,除原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外,缺少纸质的总账、明细账、财务报告。鉴定机构和鉴定专业人员实施鉴定程序受到一定限制,根据委托方提供电子账套上的数据记录分析、与相关的原始凭证相互核对验证,对被鉴定人蒋某涉案金额做出具体的司法会计鉴定。

3、本所在对被鉴定人蒋某案的司法会计鉴定过程中,缺乏部分必要的财务资料,银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冬置身于企业之上,向社会公众吸收的资金不是投资在项目上,而是擅自将资金转到个人卡上,经营与公司投资项目无关的业务,导致缺乏部分原始凭证,财务资料无法核对、验证一致。

【鉴定过程】

由云南丰泰司法鉴定所鉴定负责人经过初步了解案情,与主管关机关沟通鉴定事宜。同时评估本所鉴定专业胜任能力,决定接受委托。

经过本所司法鉴定专业人员实施必要的鉴定程序,在鉴定工作中通过对鉴定材料的检验、核对、甄别、查证、排除等技术处理,鉴定情况如下:

1、张某某融资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x农行账户,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向社会实际融资金数额5,620,000.00元,实际融资涉及到61人,项目退款3,620,000.00元,未退投资人47个人本金2,000,000.00元。

2、许某某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x农行账户6,290,000.00元;代继东671462账户1,940,000.00元。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101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8,23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6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169,867.20元,项目方欠本金430,132.8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93人的款项6,83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1,40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159,000.00元。

3、XX市XX房地产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夏某某账户。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92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7,17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2,150,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1,000,000.00元,项目方欠本金1,15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26人的款项1,61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5,56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102,281.00元。

4、周某某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周xx账户。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28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3,54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1,050,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1,600,000.00元,项目方欠本金—55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26人的款项5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3,49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36,550.00元。

5、皮某某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x农行账户。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15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99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400,000.00元,项目方欠本金40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6人的款项49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50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122,608.30元。

6、马某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x农行账户。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16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99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300,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30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16人的款项99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63,000.00元。

7、李某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某账户2,420,000.00元,蒋x农行账户500,000.00元。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36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2,92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

500,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30,000.00元,项目方欠本金47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15人的款项1,77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1,15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118,200.00元。

8、吴某某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与去向主要通过蒋x农行账户。项目实际融资涉及到2个投资人,向社会实际融资金额180,000.00元,项目人员借款金额100,000.00元,项目人员实际退还100,000.00元。项目方已退还投资者1人的款项80,000.00元。未退投资人本金100,000.00元。项目收到利息12,000.00元。

9、已退投资人本金

项目退款18,858,285.00元,其中:核实一致项目退款15,440,000.00元;无法核实项目退款3,418,285.00元。

10、利息收益

项目收到利息1,531,250.85元,其中:项目收到利息613,639.39元;无法核实项目利息917,611.55元。

【分析说明】

依据鉴定材料,经过大量的查证和使用适合本次鉴定的科学方法计算得出本案向社会实际融资涉案资金总额为2,964万元,已退投资人本金1,885.83万元,其中:核实一致项目退款1,544万元;无法核实项目退款341.83万元。未退还投资人本金1,078.17万元。项目收到利息153万元,其中:项目收到利息61万元;无法核实项目利息92万元。

【鉴定意见】

依据上述鉴定情况进行分析,客观、合理地鉴定涉案资金数额,分别不同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1、涉案本金

⑴XX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向社会融资金额2,964万元。已退投资人本金1,885.83万元,其中:核实一致项目退款1,544万元;无法核实项目退款341.83万元。未退还投资人本金1,078.17万元。

⑵项目人员借款金额510万元,项目人员实际退款320万元,项目方欠本金190万元。

2、涉案利息:利息收益153万元,其中:项目收到利息61万元,无法核实项目利息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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