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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司法鉴定中心对人身损害受害人牙齿损伤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 案例时间:2019-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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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SJYW1522746463
  • 案例类型:司法鉴定出庭作证案例
【案情简介】

(一)案情摘要

桂某,男,69岁,于某年1月13日在某县某镇某路口因摊位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被打伤,伤后在某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委托安徽理工司法鉴定中心对桂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书证摘要

某医院住院病案 住院号XXXXXXX

入、出院诊断:1.全身多处挫裂;2.左下中切牙、侧切牙缺失;3.左上第一前磨牙、右上中切牙隐裂;4.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尖牙义齿缺失 

入院日期:某年1月13日  出院日期:某年1月22日  住院天数:9日

入院时情况:患者因“被打致全身多处疼痛2小时余”入院。查体:神清,精神差,口腔可见部分牙齿缺如,面部可见擦伤,颞部触痛(+),未及明显包块;右肩胸部触痛(+),未及骨擦音及皮下捻发音;左侧臀部压痛(+),左腿多处压痛(+),未及骨擦音;腰背部压痛(+)。

住院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2016年1月14日请口腔科会诊意见:左上第一前磨牙、右上中切牙隐裂,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尖牙义齿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外伤缺失。予以预防感染、活血、止痛等对症治疗。

出院时情况:患者诉偶有头晕。神清,口腔可见部分牙齿缺如,腰背部压痛(+)。

(三)口腔专家会诊

会诊日期:某年2月18日

阅桂某的口腔临床检查照片及某医院某年1月14日口腔全景X线片(片号XXXXX)1张,示: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可见未愈合创面;牙石附着多;多个牙齿牙龈及牙周组织萎缩、吸收,骨垂直吸收约1/3~1/2。

诊断:1.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2.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外伤缺失;3.多个牙齿牙周病。

【鉴定过程】

(一)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桂某进行法医临床检验。

(二)适用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三)法医临床检验

被鉴定人桂某自行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检查合作。自诉:左上中、侧切牙因牙病拔除,于伤前9年进行义齿安装,现无法提供当年行义齿安装的病历及发票等材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在受伤前因牙病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外伤脱落。查体:头面部未见明显异常;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可见未愈合创面;其他诸齿在位,牙色淡黄,牙根暴露,牙龈萎缩。

(四)辅助检查

阅被鉴定人桂某某年1月14日口腔X线片(片号XXXX)1张,示:1.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2.多个牙齿牙周病。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现有资料,包括病历及影像学资料,结合鉴定人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桂某被他人打伤,伤后临床检查见:口腔可见部分牙齿缺如,面部可见擦伤,颞部触痛(+),右肩胸部触痛(+),左侧臀部压痛(+),左腿多处压痛(+),腰背部压痛(+)。本次法医临床检查见: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可见未愈合创面;其他诸齿在位,牙色淡黄,牙根暴露,牙龈萎缩。本中心阅片示: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左下中切牙、侧切牙,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缺失;多个牙齿牙周病。

被鉴定人桂某右下中切牙、第二磨牙在受伤前因牙病缺失,与本次被他人打伤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其左上中切牙、侧切牙义齿缺失,左下中切牙、侧切牙缺失与本次被他人打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由于委托方及被鉴定人桂某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证明桂某左上中切牙、侧切牙因牙病拔除后,于伤前9年进行的义齿安装是否为固定义齿(如种植牙)安装,且其义齿安装情况现无法认定,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被鉴定人桂某左上中切牙、侧切牙义齿缺失不宜进行人体损伤程度评定。

鉴定人结合病史、影像资料以及口腔专家会诊意见,认为被鉴定人桂某患有多个牙齿牙周病,本次法医临床检查见牙根暴露、牙龈萎缩。牙周病是指发生在牙支持组织(牙周组织)的疾病,临床上主要以牙槽骨吸收、牙齿松动为症状,牙周组织对牙齿的支持力差。因此,被鉴定人桂某左下中切牙、侧切牙缺失系外伤与牙齿既往疾病共同作用所致。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q)、总则4.3.2以及附则6.13、6.19的相关规定,被鉴定人桂某被他人打伤致左下中切牙、侧切牙脱落2枚评定为轻微伤。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桂某被他人打伤致左下中切牙、侧切牙2枚牙齿脱落评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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