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现役军人上门办理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10-28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YGGGY163063220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XXXX年X月X日上午孟津县公证处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自己叫戴某某,是在我县某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老家在湖北省,他的父母在湖北为其购置了一套房屋,但是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部队工作性质特殊,管理非常严格,湖北省又是高危地区,他既不能请假回家亲自去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也不能请假外出到公证处来办理委托公证,买房是人生大事,怕错过这次机遇,不知如何是好,非常着急,打电话咨询公证处看能否给予帮助。
疫情无情人有情,在了解戴某某的情况、服役的部队地址及联系方式后,公证处工作人员立即与戴某某服役的部队取得联系,确认了戴某某无咳嗽、发热等症状,当即决定带上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证设备,前往戴某某服役的部队上门为其解决难题,办理委托公证。到部队后,通过测体温、查验洛康码等健康检查,在部队门岗值班室,经对戴某某准备办理委托公证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查后,公证人员现场按操作流程很快办理完委托手续。戴某某的心里终于踏实了,对我处疫情期间上门服务表示感谢,“实在太感谢你们公证处了,疫情期间还能够上门给我办理公证,太麻烦你们了。”回到公证处后,公证人员加班加点,以最快的速度出具了公证书,然后再一次上门将公证书送到部队门口,交到戴某某手中。戴某某接到公证书,却露出了一丝为难的神色,工作人员察觉后,主动询问他是否还有其他困难,戴某某说部队现在管理非常严格,尽管他拿到了公证书,但是无法外出邮寄,公证书还是到不了他家人的手中。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可以帮他邮寄,只要他提供家人的地址、电话即可,戴某某听了,十分激动,连连道谢。最终工作人员又来到某快递公司,帮戴某某将公证书邮寄给他的家人。在其家人收到公证书后,戴某某再次致电公证处,对工作人员暖心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豫洛孟证内民字第XX号
申请人:戴某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戴某某于XXXX年X月X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XXXXX部队门岗值班室,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戴某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孟津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