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甲申请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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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63047981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申请人吴某甲、叶某某的儿子吴某乙于2021年6月3日在湖北省赤壁市因病死亡,儿子吴某乙死亡后遗留有:深圳市XX企业的出资额135,000.00元(占股比例1.50%)。申请人吴某甲、叶某某于2021年7月8日来到我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我处前台公证员详细告知申请人吴某甲、叶某某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反复询问,做出放弃声明是否自愿,有无他人胁迫,是否是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申请人吴某甲、叶某某表示知晓他们是其法定继承人之一,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声明的法律后果。我处前台公证员随后为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此次公证的顺利办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以后发生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鄂赤壁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吴某甲,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湖北省赤壁市。
叶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湖北省赤壁市。
公证事项: 声明
兹证明吴某甲、叶某某于20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名、按右手拇指指模,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吴某甲、叶某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赤壁市公证处
公证员
2021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