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为不能回国的当事人办理未婚声明远程视频公证
- 案例时间:2021-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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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GGGY162573246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近年来一直在德国工作,近期想与恋爱多年男友在瑞士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王某在中国进行未婚公证,且瑞士只接受声明形式的公证。按照声明类公证的要求,声明只能由本人亲自前往公证处发表声明才能进行公证,但是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王某身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公证手续,当事人陷入了焦虑当中。
新冠疫情的产生,也催生了远程视频公证的新兴公证方式。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也及时地引入了“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的方式,解决了疫情期间当事人无法回国办理公证的难题。
在了解了王某的公证需求后,公证处向王某的父母推荐了远程视频公证的方式,王某及其父母均表示同意。公证人员首先联系了江西省外事办,咨询远程视频公证方式出具的公证书是否认可以及公证处拟出具远程视频公证书的内容是否合乎要求,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公证处联系当事人开始着手安排办理远程公证事宜。
公证人员先对远程视频工具进行测试,对王某父母提供的王某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录入好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通过“零接触”公证平台邀请王某进行视频,平台在对当事人进行实名认证后,随即经办公证员点开视频与当事人进行线上交流。
公证员在确认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确认其周围环境正常后,与当事人进行了谈话,询问当事人办理何种公证、公证书用途、使用国家和翻译语言等问题并一一记录。谈话最后告知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请进行电子签名。结束远程视频后,对当事人的视频内容刻录光盘附卷留存。
一直以来,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始终关注时事变化,体察民情、因时而变、主动作为,从当事人角度出发,竭尽所能为当事人办理好每一件公证,满足当事人的公证需求。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赣浔市证外字第XX号
申请人: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护照号码:XXXX,现住XX。
公证事项: 声明
兹证明王某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零接触”公证平台,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了前面的《XX声明书》,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王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XX声明书》上申请人的电子签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注:申请人通过了“零接触” 公证平台完成实名认证服务,本公证员已经进行核验。申请人获得了本处签发的属其专有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数字证书信息如下:王某,CA证书序列号:XXXX;CA证书有效期: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至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